为了鼓励消费者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,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出通告,从2008年5月20日开始,从饮食业和娱乐业实行发票有奖.
经常要发票,从来没有中过奖
防止发票兑奖区域被商家提前偷窥啊!!!
安全防护措施要加强,如果对着灯光就可以看到奖励的内容,那就没有什么意义了!
深圳什么都落后!
深圳中奖金额太低了,最高才3000元!!!!要中与北京一样,提高到50000元,那人人都会更自觉去向商家索要发票了!!!!!!
早就应该如此了。
如果改变一下策略:根据发票的金额返利的话,比如返还5%,那就都会去开发票了
我能中奖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