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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底是谁贪污了每月的垃圾处理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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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通过网友的报料呼吁,今天南方都市报版面刊登了南山白石洲垃圾没有人处理问题.问题显示是环卫工人没有工资.而罢工.在报道采访中.写到白石洲负责人说垃圾费来源两块.来源40%的居民收取上出现问题.还强调说白石洲租客多.所以没有办法收取到.我就奇怪了.我是一个租客.每月房东在收取房租时候都会收取13.5元的垃圾处理费。而且所有的租客都收取了.那么这笔钱到底是房东没有上交呢>还是上交被有些部门贪污了?报道中说到.为了解决经费问题.区委拨款50万过来解决?那么这笔钱拨过来到底是不是中间又被截留了?请有关部门调查清楚?把租客当挡箭牌.不知道有什么目的?白石洲房东怎么可能会让租客不交垃圾处理费呢.?连房东想随意涨房租.租客都没有权利反抗?我想出面和南方都市报记者说话的领导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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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票支持 0票反对 #2008-7-19 17:08:14 评论人:奥一网友

真TM黑啊...拿我们当挡箭牌

月月都没少交过,房东说啥价钱就啥价钱,居然被报上这样说

0票支持 0票反对 #2008-7-4 10:55:12 评论人:奥一网友

我也同意楼上几位的说法,到底我们每个月交上去那13.5元怎么运作,相关细节步骤都需要公开说明。

0票支持 0票反对 #2008-7-3 23:29:14 评论人:奥一网友

谁在贪污,这个还用问吗?

在当今社会还有没被贪污的吗?

我们这些外来打工者都是交的13.5元

看一下收费标准吧

1.特区内

●居民用户按13.5元/户·月定额收取;

●其他用户按排污水量计收,每立方米排污水量缴纳垃圾处理费0.27元(相当于按垃圾产生量125元/吨);

●用水量小于2立方米/月以下用户,免征垃圾处理费;

●一房及一房一厅小户型单身公寓,经供水企业核定其每月用水指标为10立方米或15立方米的,按每月6.10元/户或9.20元/户收取垃圾处理费;

●多人聚居的集体宿舍,经供水企业按照每人5立方米/月核定用水指标的,按每人3元/月收取垃圾处理费。

0票支持 0票反对 #2008-7-3 20:36:27 评论人:奥一网友

是啊!不可能租客不交垃圾处理费的,我们现在深圳8年了在每个地方都交,从最先的5块钱,到现在一个月20多块钱,没有少过一分钱,怎么能拿我们   租客来做挡箭牌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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